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题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陈晖

各系、教室、所、中心: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2024年度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题项目已启动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广州校区理工医科各学院,注册地在广州地区各附属医院在编在岗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启航类(5万/项):

(1)项目负责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拥有博士学位;

(2)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粤穗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支持。

资助额度:实施期限2年,经费采取包干制方式,资助总经费5万元/项。(详见启航类申报指南附件2)

(二)续航类(10万/项):

(1)须获得2021年度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博士青年科技人员”类别方向立项资助,且该项目已完成结题验收。

(2)须在获得2021年基础研究项目正式立项后(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正式立项(须提供相关立项证明,以立项下达文件为准)

资助额度:实施期限2年,经费采取包干制方式,资助总经费10万元/项。(详见续航类申报指南附件2+续航类符合申报资格人员名单附件8)

(三)领航类(30万/项):

(1)项目负责人4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拥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资助额度:实施期限3年,经费采取包干制方式,资助总经费30万元/项。(详见领航类申报指南附件2)

(四)其他限项规定:同一个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市校(院)联合资助和广州市基础研究项目。

三、评选方案:

我校是本专题项目申报的立项权下放试点单位,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工作方案》(见附件3)的要求,遴选评审工作下放到二级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1)科学研究院根据各二级单位启航类35周岁以下,领航类42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或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科技人员数及参考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数,立项数,确定我院申报“启航”类项目 11 项“领航”类项目 5 项

(2)二级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挂学院网站公示后报送科学研究院。

(3)科学研究院审核申报材料,并挂网公示5天。

(4)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科研院报送到广州市科技局。同时按照申报总指南要求,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线上系统填写、提交。

(5)如提交的项目经市科技局审核不通过的,按照遴选的评审结果进行递补申报,不另外进行评审。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通过广州市申报系统“广州科技大脑系统” https://gzsti.gzsi.gov.cn/pms/homepage.html 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相关附件包括以下材料: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资质材料(学历学位、职称材料)等。

五、申报时间截点:

1.5月14日17时前,申报“启航”类、“领航”类项目的申请人请填写附件7附件9,并于5月14日下午5时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限额申报,时间紧迫,以收到邮件时间为节点,逾期不受理

2.5月18日前,学院完成院内遴选工作。

3.5月19日-5月26日,评审结果挂学院网站公示。拟获推荐项目有涉及医学伦理、动物伦理、高致病性病毒研究的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在此期间取得伦理批件/生物安全承诺函

4.5月26日,学院将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评审材料报送科学研究院审核。

5.6月5日前,获得项目推荐的负责人上广州市申报系统“广州科技大脑系统” https://gzsti.gzsi.gov.cn/pms/homepage.html提交申报。(项目名称不得修改,须与公示项目名称一致,否则广州市形式审查不通过。)没有账号的申报人可自行注册账号,二级单位名称: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注册后请联系科研秘书审核

6.6月6日12时,学院完成系统审核,并提交到学校,逾期系统关闭。

7.6月7日-6月11日,学校公示时间。

8.学校完成网上审核及提交。

 

联系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电话:020-87330567/020-87331003

         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