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现将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已注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2025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2.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符合捐赠方要求的研究生(详见附件1)。在读期间未获得过本奖学金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医药学专业(领域)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下达到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确定名额如下:博士(14人),学术学位硕士(9人),专业学位硕士(1人)。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竞争名额如下:博士(1人),学术学位硕士(1人),专业学位硕士(1人)。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2万元。
2.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学校下达到我院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名额:硕士生1人。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实行差额推荐;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内地)、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实行等额推荐,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表彰文件为准。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五、评选要求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 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
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宝钢奖学金、医药学奖学金的要求详见附件1。
六、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请申请人于2025年9月4日17:00前将下列材料顺序提交至办公楼后座301室研究生教育工作室祝老师。电子版请发至邮箱zd87331459@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博士/学硕/专硕+姓名+国奖参评材料”,延期不予受理:
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纸质版《中山大学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纸质版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25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
(3)电子版《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信息表(博士、学硕、专硕)》(附件3);
(4)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整合成一个文件,PDF格式)。
2. 宝钢奖学金、医药学奖学金
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提交捐赠单位审定,最终获奖名单以捐赠方确定为准。
报送时间:2025年9月4日17:00前。
报送材料要求详见《中山大学2025学年研究生捐宝钢奖学金、医药学奖学金评选要求》(附件1)和《中山大学2025学年宝钢奖学金、医药学奖学金申请表、汇总表》(附件4)。
中山医学院
2025年8月28日
(联系人:祝老师,电话:020-87333606,邮箱:zd8733145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