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工作的通知
相关导师和博士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对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资助。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均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6〕3号),现就开展我校2026年度博新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给予每人每年28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国家资助期为2年。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6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 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3. 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4. 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5.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5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以省厅批准日期为准),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未获得过国资计划B、C档单位推荐。
(二)申请人身份要求
1. 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2. 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社会保险等)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3. 企业博士后须依托所在工作站申请。
(三)申报学科与合作导师
1. 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2. 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四)申请限制条件
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不含博士生专项计划),香江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不含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同一站内,博新计划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联合资助可同时申报,但不得同时获选。
三、申报流程
(一)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博新计划申报书》、《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学位证明、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为在线生成或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上传的扫描件须为PDF格式。具体要求:
- 申报书
申请人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j.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选择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生成申报书上传(模板见附件1),使用模板线下填写无效。
申报书“三、在站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中所填写信息,不得出现任何与姓名、单位名称相关的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明显泄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内容以及评审专家判定其他属于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形,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2. 推荐意见表
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并完成填写,导师签字并上传原件扫描件(模板见附件2、附件3)。
3. 学位证明
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预计答辩时间)。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4.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项目课题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个数不超过5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二)提交申请材料
1. 2026年2月24日起,申请人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j.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在线提交至所在单位(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科研机构)。
(三)各单位审核并提交申请材料
(四)学校审批
四、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按照下表内容和时间及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 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含A、B、C任一档),例如2025年申请A档未入选,2026年也不能再申请B、C档。
2. 申请人如同时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申报A档,再根据提示跳转至B、C档申报系统,跳转后仅需修改和补充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3. 对于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情况不做限制。
由于受博士后进站系统限制,我校博士毕业生申请进入相同一级学科、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须在资助结果公布之后方可办理进站手续。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申报计划。
4. 通过博新计划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博新计划资助的申请人,如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可获得国资计划B档资助:(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2)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3)申请人同时申请国资计划B、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
(二)评审方式与时间安排
博新计划通过两轮专家评审确定获选人员。第一轮为通讯评审,遴选1000人进入会议评审;第二轮为会议评审,遴选出拟资助人员。评分标准见附件4。
2026年2月24日起,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前完成申报。4月2日至3日,进行科研诚信复核。4月,通讯评审。5月,会议评审。会议评审后进行公示并公布获选结果。
(三)获选须知
1. 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且进站时不得变更申报时填写的拟进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2. 获选人员在当前站内不得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
3. 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的,须注明“本研究成果由‘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及资助编号(Supported by the Postdoctoral Fellowship Program and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under Grant Number ***)。
4. 获选人员须在出站前按要求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即一般应为在站18个月至24个月期间申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的,须于在站满36个月前完成申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分档,并给予一次性资助。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自2026年4月1日起,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时在站超过24个月的申请人,不可获评一档资助;申报时在站超过36个月的申请人,不可获评资助。未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5. 获选人员不再叠加享有广东省博士后日常经费,获选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我校此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书
2.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模板)
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模板)
4.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档)评分标准
5.202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陈老师、朱老师,020-87332129)
中山医学院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