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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学年春季学期二次重修(重考)申请的通知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管理员
编辑:yssAdmin
发布日期:2017-05-26
各位同学: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未通过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的考试者,原则上应重修、重考。每门课程的重修、重考次数合计不得超过两次(旷考、考试作弊者除外)。重考原则上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
请同学们参考本学期各年级(专业)开设的相应课程,完成填写第二次重考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交至各年级办老师处,截止时间6月9日。
请各年级办于6月14日前把学生二次重考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hejf@mail.sysu.edu.cn 。
学生个人重考通知由各年级办统一填写发放。申请重考的同学请于6月19日之后,到各自的年级办老师处领取考试通知。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87330733
中山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室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