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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报送2017年度学术出访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7-01-01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外事处通知,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和管理的规定》,为规范正常教学秩序和出访秩序,教学科研人员应于每年年底报送下一年度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的年度计划,由所在院系单位负责统筹协调,集中报送科学研究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
按照《中山大学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和管理的规定》对下年度所在单位的学术出国(境)申报进行审核,原则上因公临时出国(境)每年出访累计不超过60天。出访人员应根据审批后的出访计划安排实际出访,除参加国际会议外,原则上计划外出国(境)的学术交流活动将不再予以审批。
请2017年有意出访的教学科研工作人员按规定完成2017年度学术出访计划表填写并于2017年1月5日上午12点前发至邮箱:chenh96@mail.sysu.edu.cn
联系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E-mail:chenh96@mail.sysu.edu.cn,shenhy@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6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