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广东省科技厅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广东省科技厅2017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已开始申报(附件1),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省属科研机构改革创新、软科学研究(限项申报)、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工业高新技术、科普创新发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高新区及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农业基地-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共10大领域(各领域指南详见附件2)。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首次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需将个人信息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以便创建账号,获取用户名及密码后需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已获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的申报人可继续使用原账号进行申报,如忘记密码,请与学院科研工作室联系,待密码重置后再登陆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2、如有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3),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申请100万以上(含100万)的项目按省科技厅要求需提供查新报告,同时必须同时提交指南各领域所要求的附件,未按规定提交者,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4、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起止时间2017.1.1-2018.12.31或2019.12.31。
5、2017年省软科学项目申报继续实行限项申报,有意申报者请提前联系学院科研工作室。
6、申报金额不得高于指南规定的资助强度;申报金额低于指南规定资助强度的,以申报金额为准。
7、中山大学无论作为项目主持方或参与方,按照学校规定,必须在间接经费预算里做出5%的管理费和2%的水电费,学校统一扣除,请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按规定预留此预算。
8、按照省科技厅文件规定,2016年以后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可以开支人力资源成本费,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的 40%,软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软件开发类项目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经费的60%。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2016年10月11日下午17:00前:
(1)已有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的负责人:请将姓名及申报领域等意向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 ;
(2)需新建账号的负责人:请将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邮箱及申报领域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以便学院创建账号。
2、2016年10月14日下午17:00前:
(1)合作协议:如有合作单位,请将签字的合作协议(附件3)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办理盖章手续。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请负责人将签字后的《申报单位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4)一式一份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学院存档)》(附件5)一式二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以便办理盖章手续。
3、2016年10月19日下午17:00前:请登录广东省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