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将职务发明创造以个人名义申请知识产权的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学校在近期审计工作中,发现我校有个别科研人员将职务发明创造成果以个人名义申请知识产权的现象。该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山大学专利工作管理办法》(中大科技〔2014) 23号)(附件1)有关“职务发明创造”的相关管理规定(详见第三、四条),对学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职务发明创造指学校师生员工执行学校的任务、履行工作职责或者主要是利用学校的名义、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学校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离退休、调离学校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学校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学校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4、主要是利用学校的资金、设备、材料、试验条件、场地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以及利用学校的名义获得的资金、设备、材料、试验条件、场地或其它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属于学校;职务发明创造成果申请知识产权时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应为“中山大学”,职务发明创造成果申请知识产权时软件著作权的软件著作权人应为“中山大学”。
 

 为加强对学校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监管,合理保护我校职务发明创造,学校及学院已于2015年6月开展了相关自查工作;但学校在审计工作中,仍发现有部分科研人员将职务发明创造以个人名义申请知识产权。为防止职务发明创造的流失,现再次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科研人员将职务发明创造以个人名义申请知识产权的自查自纠工作。

请各位科研人员就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信息展开自查,如有以科研人员个人名义将职务发明创造成果申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情况(即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或软件著作权人为个人姓名),请按照以下流程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19月20日下午17:00前填写《职务发明以个人名义申请专利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职务发明以个人名义申请软件著作权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

2、9月20日下午17:00前请将自查知识产权清单(附件2、3)中的专利及软件著作权项目的权利人变更手续相关材料(附件4)纸质版一式三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电子版请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

材料经学院审核并上报学校办理相关盖章手续后,将会返回科研人员办理变更手续。

3、9月20日下午17:00前相关科研人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软件登记中心完成变更手续,将所有权人变更为中山大学。

410月25日下午17:00前请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权人变更的“手续合格通知书”送交至学院科研工作室。

512月20日下午17:00前请将软件登记中心颁发的以中山大学(受让人)为著作权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送交至学院科研工作室。

 

科研人员将职务发明创造以个人名义申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情况,是学校等各项审计工作中重点审查内容之一,故请各科研人员高度重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若今后学校仍发现存在科研人员将职务发明成果以个人名义申请知识产权的情况,将追究有关科研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