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科技部近期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和形式审查要求请见附件2,现将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系统开通时间:2016年2月25日8:00时——2016年3月15日17:00时,请按照学校及推荐单位统一要求在此期间完成申报书提交工作。

2、申报系统网址: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3、申报账号:在原“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有旧账号的老师可以直接在新系统中使用,并请同时填写《申报意向征集表》;无账号的老师请直接填写《申报意向征集表》(见附件3)以便开通账号;

4、推荐单位:统一填写“教育部”;

5、关于限项:重点专项对牵头人和参与人员均有严格限项要求,主持及参与(包括参与外单位项目)申报专项的所有老师均需填写申报意向征集表(附件3)。请在表格中填写“中山大学参与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学校将在系统中查重并将结果反馈给申报人;重点专项5-9对学校申报专项指南任务有严格限制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项目参与人员,对同一项目不得进行重复和交叉申报与参与)。

6、附件要求:根据指南要求及试点专项申报经验,联合申报协议、职称证明、博士学历证明、外籍港澳台专家受聘证明等均为必须提供的附件,如有外地参与单位,请课题组提前两周以上准备联合申报协议。

7、形式审查:每个专项对课题数、参与单位数等均有不同要求,请项目负责人在报送纸质预申报书前,按照各专项形式审查要求(附件2),仔细进行形式审查,以免因为形式审查原因而未能进入答辩。

8、其他事项:科研院设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群”,可以扫描二维码(见附件5)进入,及时了解申报信息。

 

二、申报总体安排:
12016年2月23日(周二)12:00时前:请主持及参与(包括参与外单位项目)申报专项的老师将《申报意向征集表》(附件3)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以便校内组织整合协调,设立申报账号,已有账号的老师也请填写《申报意向征集表》以便查重;

22016年2月底:学校组织申报动员答疑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2016年3月2日(周五)17:00时前:请申报人将预申报书(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学校将于3月上旬组织预申报书质量提升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反馈修改意见。
42016年3月15日17:00时前:请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完成提交。
52016年3月17日17:00时前:请申报人在系统显示为“渠道部门已提交,专业机构审核中”时,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五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

 

附件5、申报微信群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