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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国际会议申办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6-01-25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近期部分国际会议主办单位在办会过程中存在困难及问题,为更好的完成国际会议申报及管理工作,现再次重申国际会议申办注意事项,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1、预报国际会议计划:有计划主办国际会议的单位需于每年的2月或9月将《国际会议预报表》报送学院。
2、会议申报:一般性国际会议的举办单位至少需在对外宣布或承诺举办国际会议前4个月将国际会议申请提交至学院;重大国际会议的举办单位至少需在对外宣布或承诺举办国际会议前5个月将国际会议申请提交至学院。
3、会议要求:办会时间及办会规模必须按教育部批复进行,如涉及会议改期或人员调整,请至少在会议举办前1个月提交申请。
4、会议经费:举办国际会议涉及经费使用请参照《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联系人:范凌霄
联系电话:87330567
e-mail :fanlx@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