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中山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签订程序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横向项目管理,规范合同签订程序,根据《中山大学横向科研课题暂行管理办法》(见附件),科研院对横向项目的合同格式及审核程序进一步明确规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横向项目合同格式原则上应统一使用国家科技部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即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可在http://research.sysu.edu.cn/download下载合同模板)。项目组拟好合同初稿后,按照程序登录http://ecampus.sysu.edu.cn/yk/business/login.jsp系统完成项目合同、开题报告表及合同审核表的提交,由学院科研工作室审核后提交科研院。


二、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国家科技部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项目组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将拟采用的合同初稿电子版发送至nielin5@mail.sysu.edu.cn审核,并向科研院书面说明采用该合同模板的具体原因。科研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合同提交学校法律事务部门审核。


三、合同审核通过后,合同最终版会自动生成“中山大学技术合同”专用水印。项目负责人请打印已添加水印的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开题报告表及合同审核表一式一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办理学院审批手续,并将学院审核后的材料送交科研院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四、未经科研院审核且未添加水印就已经由委托方(甲方)盖章的合同,科研院原则上不予办理。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E-mail :fanlx@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