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6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受理2016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5]639号)的要求。2016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附件1)。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创新,着重解决医疗卫生和计生工作(不含中医药)中的重点科学问题。
2、必须是副高(含副高)以下技术职称,在研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同时近3年承担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能按时结题的在职人员。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是中级或副高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以上或中级、副高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
4、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5、目前没有在研厅级以上科研基金项目者

二、评审方式:
    院内评审,择优上报。请申请者遵守学院申报日期,以免错过今年的申报期。


三、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依时提交,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人3年内申报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同时3年内不推荐其申报各级科技部门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合理安排项目内容、目标及总经费,如获立项,项目合同书中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原则上须与申报书一致。其中,总经费指拟新增经费总额,不含已投入经费,如获立项,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基金经费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需自行补足。 需自行补足的项目必须落实自筹经费,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对监管失职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3、项目起始时间为2016年7月1日,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4、申报项目不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决定是否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四、上交材料及时间:申报材料要求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
    请于2015年12月28日前将《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申请书》(附件2)一式六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其中一份为完整申请书(请标注)。五份为简装申请书(隐去个人相关资料),以用于院内评审。同时请将《2016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请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
敬请各位申请者务必注意申报截止时间,逾期则不予受理
 
(二)第二阶段:
1、2015年1月11日前:由学院科研工作室通知入围项目申报。
2、2016年1月18日下午17:00前
   请获得申报资格者完成网络上报(http://kyjj.gdwskj.cn/),请申报人仔细阅读相关手册,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如项目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3、2015年2月1日中午12:00前
   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后,请下载申报书PDF文档,项目申报人打印、签名并将纸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并将《2016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
申报书要求:一份为原件(请标注),盖章页要求均为红章原件,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或双针装订。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须一致,项目评审以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为准。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
  
附件:
附件1:关于申报2016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申请书
附件3:2016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一览表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