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下达了"关于发布2019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其中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现将我院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要求
面向全院青年科技骨干。本专题申报人应符合总通知中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此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连续在广州地区全职工作两年以上(全职工作时间计算至2018年7月,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2.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学术思想活跃,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
4.申报人应当参与过国家、省、市级以上各类科研项目,或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二、申报限制
1.已成为博士生导师的人员,或自申报起三年内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不纳入申报资助范围。
2.已获得过珠江科技新星专题立项的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3.此类项目如通过学校遴选,并且已获2108年度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培育项目、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将不再重复资助。
三、支持经费及方式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19 年 4 月,实施期限 2 年,采取前期资助方式,资助总经费30万元。
四、评选方案
我校是本专题项目申报的立项权下放试点单位(见附件2),由学校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负责组织该专题项目的评审工作。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1.科研院发布申报通知。根据我院35周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员数及学院总人数,确定我院申报名额为2项。
2.有意申报该项目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8月6日前将申请书完整版1份及匿名版5份交至科研工作室(办公楼前座309),同时电子版发送科研工作室联系人邮箱:fengzhg@mail.sysu.edu.cn。通过学院遴选者,于2018年8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交到科研工作室。
3.科研院根据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发现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项目予以退回。
4.科研院根据相关要求,按大领域分组,各邀请5-7名专家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答辩通知另外发布)。
5.科研院根据评审结果将拟立项项目清单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科研院报送到市科创委。同时按照申报总指南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线上系统填写、提交与推荐。
7.如提交的项目经市科创委审核不通过的,则直接按照专家评分的顺序进行递补申报,不另外进行评审。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项目须按照相关通知及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相关附件包括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纸质证照、纸质机构代码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两年工作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证明)。
3.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人参与过国家、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证明复印件,或授权发明专利的证明复印件。
(2)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著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发明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1. 科研院计划项目处:刘薇薇 胡菁 刘薇
联系电话:84113181 , 84113216
2.中山医学院科研工作室:冯正巩、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附件:
1.广州市创新环境建设计划项目(珠江科技新星专题)申报指南
2.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部分立项权下放试点方案
3.珠江科技新星推荐指标分配表
中山医学院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