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期发布了《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详见附件),现将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中以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4、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二、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
2、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限制。
3、正在承担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上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于2016年1月5日前将申报意向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于2016年1月13日前登录http://isis.nsfc.gov.cn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
请申请者网上提交后,及时致电87331764或发送邮件至yerufei@mail.sysu.eud.cn,告知医科处审核提交,谢谢!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
附件: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