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关于2015年度中山大学聘请外国专家校级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外事处通知,为鼓励和资助各单位积极聘请高层次的外国专家来华合作研究和讲学,促进我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科研项目的建设和发展,学校设立了“中山大学聘请外国专家校级重点项目”,项目申报时间每年两次,截止时间分别为每年的2月下旬和8月下旬,具体时间节点请以通知为准。

有关该项目的介绍、申报、评审及经费资助范围,请详见《中山大学聘请外国专家校级重点项目试行管理办法-2014修订版》(附件1),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所聘专家:须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年龄在6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且自行购买在华期间的医疗、意外保险;

(1)科研类项目资助聘请外国专家来校承担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合作研究,且所聘外国专家参与合作的项目必须是有关部门已批准立项的项目。

(2)授课类项目资助聘请外国专家为我校研究生和本科生开设课程或专题系列讲座,重点支持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聘请外国专家承担教学任务。所聘外国专家承担的教学任务应符合学校教学相关规定,授课类外国专家来校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8个课时。

 

2、申报数量:每个项目可聘请1名外国专家,每个学院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故该项目申报需院内评审。

 

3、申请材料: “完整版”项目申报书二份、“简版”项目申报书(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学院名称分别以“申请者”和“申请单位”替代三份,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 

4、截止时间:2015年 9月24日上午11:00前。

 

联系人:范凌霄

联系电话:87330567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