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广东省科技厅《2016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根据(粤发〔2014〕12号)文的要求,现开始申报2016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工业高新技术领域、农村科技领域、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领域、省属科研机构改革创新领域、软科学研究领域(限项申报)、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建设与实践领域共7大领域(各领域指南见附件2)。2016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二、申报方式:所有项目申报必须通过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申报及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三、申报事项: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2、如有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4),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申请100万以上的项目按省科技厅要求需提供国内外查新报告,同时指南各领域要求的附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4、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起止时间2016.1.1-2017.12.31或2018.12.31。

5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并在附件上传(格式见附件5),与其他材料一并装订。

6、2016年省软科学项目申报继续实行限项申报,申报者请提前联系学院科研工作室。

7、2016年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经费预算按照《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3)执行。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2015年9月1日前

(1)已有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的负责人:请将申报意向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 ;

(2)需新建账号的负责人:请将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邮箱及申报领域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以便学院创建账号。

 

22015年9月7日下午17:00前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请负责人将签字后的《申报单位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5)一式一份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学院存档)》(附件6)一式二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以便办理盖章手续。

(2)合作协议:如有合作单位,请将签字的合作协议(附件4)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办理盖章手续。

 

32015年9月14日下午17:00前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