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国家基金委日前发布了《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具体详见附件)。现将有关申报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领域:无领域限制。
2、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瑞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60万瑞典克朗。
3、资助内容:中瑞合作双方之间的人员互访及小型双边研讨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赴瑞典的国际旅费和瑞典研究人员来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及城市间交通费;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资助瑞典研究人员来华的国际旅费和中方研究人员赴瑞典的住宿费、伙食费及城市间交通费。
4、项目执行期:3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人须是2016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2、中瑞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和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STINT)递交项目申请,单方申请将不予受理。瑞方申请指南详见http://www.stint.se/en/scholarships_and_grants/joint_chinasweden_mobility。
三、限项规定:
1、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规定的限制。
2、关于限项规定的详细说明,请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请拟申报者于2015年8月19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意向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 ;于2015年9月7日16:00前完成网上提交工作,并请提交后致电87331764,提醒学校审核。
纸质申请材料一式2份请于2015年9月9日16:00前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
附件: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