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科技部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所通知,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5]200号)(附件1)要求,现开展科技部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工作,相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类别:
我校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可申报类别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该项目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申报。
二、 申报条件:
1、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2)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3)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4)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5)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6)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3年8月20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1)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2)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4)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5)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申报流程及有关要求: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均为限项申报,学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为1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学院推荐至学校后将再组织专家进行遴选。
2、学校将遴选通过的项目按照下达的指标分别推荐到广东省科技厅和教育部,广东省科技厅和教育部再组织进行专家评审,最终获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网上公示通过后,由各推荐部门上报科技部。
3、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4、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