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为促进我校医科各学科青年学术带头人的成长,重点培养近几年内具有竞争力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申请者,学校即将启动新一轮青年教师重点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45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科研工作较突出且有望在2~3年内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者成为长江特聘教授的青年教师。

 

二、组织方式:申请者自荐,学校组织遴选。

 

三、研究期限:研究期限为2年,即2015年6月-2017年6月。

 

四、资助经费:经费来源于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获准立项项目资助经费最高30万元。其中:

 

1、申请人已经获得过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青年教师培育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百人计划”引进人才),合计经费达30万元者,原则上将不再予以经费资助;不足30万元者予以差额资助。

2、曾获得“青年教师重点培育计划”资助者,不再重复资助。

 

五、上交时间:

请项目申请人于2015年5月29日17时前将《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八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并将申报书及项目申报汇总清单(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逾时未收到材料视为放弃本次项目申报。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