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医科处通知,国家基金委日前发布了《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详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人须是2016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2)中法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CNRS递交项目申请,单方申请将不予受理,法方申请指南详见http://www.cnrs.fr/derci/spip.php?article51&lang=fr。
2、限项规定:
(1)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规定的限制。
(2)中方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3)关于限项规定的详细说明,请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请拟申报者于2015年5月4日下午17点前将申报意向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并请凭已有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国家基金委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进行网上申报,正式网上提交后请告知医科处(87331764)审核。并于2014年5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谢谢!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
附件: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