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财团法人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医科处通知,国家基金委日前发布了《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财团法人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详见附件),资助领域为应对老龄社会的管理研究。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需两岸科学家联合申请,大陆科学家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台湾地区科学家作为合作者;
2、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5、合作研究项目应有利于两岸科技发展,有利于增进两岸民众福祉,双方承担的研究任务应紧密围绕关键科学问题并体现优势互补。
二、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限制。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
2、正在承担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3、年度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上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是指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境外资助组织间签订的合作协议框架下共同资助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请拟申报者于2015年3月18日下午17点前将申报意向发送至fanlx@mail.sysu.edu.cn,并请凭已有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国家基金委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进行网上申报,正式网上提交后请告知医科处(87331764)审核。并于2014年4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谢谢!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
附件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财团法人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