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14度适宜卫生计生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医科处通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近期公布了“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14年度适宜卫生计生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详见附件)。现将申报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项目条件

1、与我省基层卫生计生工作重点相适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较好的社会效益。

2、经实践证明安全、有效、经济和较先进的卫生技术,适合县(市、区)级及以下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使用。

3、已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2年以上,并取得良好效果。

4、技术项目配套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生产并进入市场。

5申报单位(推广单位)应为应用该项技术的卫生计生机构,并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条件,能保证推广工作顺利开展。相关企业等营利性机构不得作为技术推广单位。

6、项目推广时间:项目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

7、此次申报范围不含中医中药类技术项目,相关社团组织可作为协作单位与技术推广单位共同申报。2014年前已获立项资助的广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不再受理申报。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填报《广东省适宜卫生计生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六份,并提交电子版。

2、推广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按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及配套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已推广应用情况的总结报告、项目推广的可行性分析(技术有效性评价、安全性评价、经济性评价、技术使用及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与《申请书》装订成册,一式六份,无需电子版。

3、请于2014年9月16日前将纸质版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shenhy@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