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州市卫生局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医科处通知,近日广州市卫生局发布了“广州市卫生局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重大项目的通知”(详见附件1)及“2014年度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重大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

(二)项目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医学伦理、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三)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在58岁以下(含58岁);政府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原则上不受理已经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科技管理部门立项资助项目的申请。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科技计划项目。

(五)原则上不受理已有2项以上(含2项)在研市卫生局科研项目的负责人申报项目

(六)每法人单位每个研究专题限报1项,同一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

(七)对于已承担项目但无正当理由,超期一年未能按相关要求办理结题或验收的项目负责人,禁止申报。

(八)各申报单位和项目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和《指南》(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推荐工作。

 

二、重大项目申报条件及专题内容

重大项目面向广州市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广州地区高等医学院校及其直属医疗单位开放。拟资助不超过5项,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项目研究周期1-2年,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给予支持和配套资助。设以下5个专题(详细研究内容、预期目标和研究团队要求等可参见附件2):

专题1:广州市分级诊疗运行机制及服务模式研究

专题2:广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标准化工作量研究

专题3:阳光用药电子监察数据分析建设项目

专题4:广州市医疗卫生大数据应用分析和研究

专题5:广州地区输血传播疾病预警系统的研究

 

三、申报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 

1、《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书》

2、提供具有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当年有效。

3、《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可以提供的申报材料

1、关于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单位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2、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授权证书(须附专利权利要求书)、专利受理通知书、软件登记证书、新药证书、临床批件、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