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0年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中大教务〔201076

 

 

 

 

 

 

 

 

关于公布我校2010年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立项项目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20105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本科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的力度,经专家评审,现有《长石族矿物的结构及其环境效应研究》等121个项目被评为2010年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见附件1)。

 

 

为确保该计划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将严格按《中山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规范管理。学校的示范性实验中心、各类开放性实验室、有条件开放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应向立项项目提供实验的场地和仪器设备,为创新性实验项目的运行创造良好环境。

 

 

二、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运行周期为12年,学校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管理,各在研项目应于每年11月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及时总结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学校将以此作为验收项目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各项目申请人应在毕业前完成结题工作,提交《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3)及相关成果材料(论文、设计、专利等),学校将定期组织结题答辩及评审验收。

 

 

四、项目如特殊原因需更改内容、补充新成员、更换原有成员、推迟结题等事项,均须提交《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4),说明变更理由,提出新的可行方案和具体执行措施。对擅自更改项目计划、因管理不善严重影响工作的,学校将终止其项目运行,并收回经费;对无正当理由而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项目组成员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创新实验项目,取消项目指导老师在两年内指导创新实验项目的资格。

 

 

请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启动项目研究工作,并为项目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切实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