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加强课堂教学纪律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
根据学院科技综合楼搬迁工作安排,我院大部分教研室的副教授、讲师/师资博士后、助教及事务秘书等已搬迁进科技综合楼的六楼或七楼办公室办公;教授(PI)的科研实验室和办公室也将在3月份完成搬迁,进入科技综合楼八至十四楼。在搬迁和进入新楼办公过程中,许多教研室还要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为避免因搬迁工作影响教学秩序,依据《中山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学院再次重申加强课堂教学纪律:
1.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得擅自停课、调课和私自请他人代课;
2.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提前上下课。上课迟到超过十分钟或提前下课超过十分钟列入教学差错行为;
3.进入课堂后,必须关闭通讯工具;
4.严格按照课程规定的课时数量授课,不得擅自变更教学计划,压缩课时或将正常授课改为自习课、复习课等;
5.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请各教研室或课程组落实责任制、建立提醒制度,预防教学差错或事故等的发生。
中山医学院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