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各环节规范化管理的相关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健全教学相关管理制度,学院再次重申考试的相关具体要求,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执行:
1、严格按照医学教务处制定的《中山大学医科考试考务工作手册》(2007年10月)进行考试考务的相关工作。
2、试卷格式的规范化:根据“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笔试试卷格式要求(试行)”进行试卷格式的排版,在不违反试卷命题原则的情况下,试卷题型可进行适当的修改。在名词解释题、简答题或论述题等主观题后应留有足够的答题间距给考生在试卷上进行答题,或在指定答题纸中作答,但设计不能误导学生在多处作答而出现漏改、多改及分数统计错误的问题。
3、为方便保存和管理,试卷以自然班为单位装入试卷袋,考试结束后应将试卷以学生学号为顺序整理好放回试卷袋。监考人员在监考的同时须按要求填写试卷袋封面的内容。
4、试卷的批改与复核:
①试卷批改须用红色笔。
②每题的得分点应有红笔批改的标记。
③为防止试卷批改与分数统计存在错误,每门试卷评阅及统分后都需要进行复核。
④评卷人及复核人须按要求在指定地方的签名。
⑤试卷上分数一般不能随意修改,如果经核实需要更正,经办人必须在更正的地方签名。
5、每门课程(公选课除外)考试后应做考试质量分析及该次考试情况的文字总结(主要是通过对该次考试情况的总结,分析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是否达到教学目的、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为下一轮课程教学与考试的实施提供借鉴。
6、完整的考试流程应必须包括如下文字版资料:①命题细目表;②中山大学本科生期末考试监考记事表;③中山大学考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表(如无违纪作弊现象可不填此表);④试卷(A、B卷)及参考答案;⑤课程考试成绩(成绩登记表可在医学教务处的网页上下载);⑥中山大学考试情况登记表;⑦考试质量分析表及考试情况文字总结;⑧重考成绩登记表(无重考科目者可不填)。
7、成绩报送要求:考试结束一周内将成绩报送各相关院系。
学期考试结束后,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考试试卷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公布在学院教学网页上。
中山医学院教学工作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