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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创新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7-11-14
各教研室:
根据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要求,加快我院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请各教研室提出2~3项创新实验*项目(通过对现有为本科生正常开设的实验项目进行改革或新开设实验项目),这些项目经审核后将纳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教学改革与示范行动方案,由示范中心的专项经费给予相应的支持。请各单位于11月23前将项目名称等有关资料报学院教学工作室(办公楼前座124室,电话:87335031,电子邮件:zhujh@mail.sysu.edu.cn)。
*注:在南京召开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医学组第一次会议,对创新性医学实验教学内涵和特性的进行了界定,达成以下共识:① 教学内容的改造和更新;② 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③ 教学组织形式的创新。
中山医学院教学工作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