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医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院的工作安排,教育部初次设立的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始启动。
一、 奖励标准和推荐名额
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万元。
我院可推荐到学校评选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博士为13名,硕士为16名,类专业硕士2名。
二、申请对象
除一年级研究生、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我校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博士阶段一年级不参加评选)。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已获得我校2011-2012学年各项研究生奖学金的学制内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仍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参评年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
3、在相应培养阶段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及格。
四、材料提供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正反打印于同一张A4纸)。
2、中山医学院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介绍。
3、入学后以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山大学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获得成果专利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面审核后退回申请人)。如在提交材料前如有被接收的SCI文章,需提交接收函及论文清样,并由导师签名确认。
4、申请人请于12月11日前登录学院信息采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http://zssom.sysu.edu.cn/yjs/
五、评审工作安排
1、中山医学院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由相关学院领导、导师及学生代表组成。
2、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于12月12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将材料递交办公楼后座214室。
3、学院评审委员会经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后将按规定在学院网页进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