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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广东省科技厅2013年粤港共性技术招标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3-09-16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医科处通知,根据广东省科技厅2013年粤港共性技术招标公告安排,2013年粤港共性技术(原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招标工作现已开始,本次招标共有五个领域(详见附件2):智能制造装备及制造业信息化、新材料技术、医疗器械技术、纺织服装新技术、汽车零部件技术,现将投标工作的相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招标高校可以作为主投方(联合投标方)进行投标,参与投标的企业注册地必须在广东省境内,其成果产业化必须在广东省内。
2、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项目,优先支持有香港的高校、研究机构或研究团队参与的项目。
3、本次招标项目资助经费在300万以内,实施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即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
4、根据指南内容,有意向作为主投方投标的项目申请人,请自行或派人前往指定的地点购买投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8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单位法人证书学校已统一提交,不需单独领取。
5、投标书的主投标方(联合投标方)为“中山大学”,请勿以“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作为主投方(联合投标方)进行投标。
6、撰写投标书时不用提供会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提供附件材料中的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请联系学院科研工作室。
7、在准备投标文件时间内投标书和联合协议书请到医科处应用科进行审查、盖章,为避免投标文件送达时遗漏相关材料,请投标项目申请人派熟悉申报材料的人员将投标文件按规定时间送达到省科技厅指定地点。医科处应用科联系人:蔚鹏,联系电话:87332494,邮件:weipeng3@mail.sys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