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导师提交科研经费证明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中心、教研室、各招生单位:

为做好2010年研究生招生指标的分配工作,请各位研究生导师提供本人科研经费证明。科研经费证明以学校财务部门备案为准,请从以下途径下载:我的中大→党政机构→财务及国资管理处→综合财务信息平台→凭个人密码登陆查询个人项目经费、打印完成。

请各位导师于925日下午500之前将科研经费证明交本单位研究生秘书,由各秘书集中交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未按时提交研究经费证明者将不予分配2010年研究生招生指标。

特此通知。

 

                 

中山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

                     2009年9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