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完成网上答辩申请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根据学校研院【20098号文件要求,参加上半年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研究生和导师,必须在校务系统填写答辩申请书,通过校务管理系统成功提交申请的人员,方可视为符合答辩申请条件。请各位申请答辩人员尽可能按学校要求进度完成论文答辩各项工作。请尽快在系统内提交申请,截止58止,未完成系统提交的人员,将视为未通过申请学位资格审查,其学位申请不能提交校学位评议组审议。

特此通知。

 

 

 

                 中山医学院

                   2009年5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