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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加强外国专家外事手续申办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2-12-28
各单位:
为规范外国专家的聘用与管理,及时为外国专家办理在华合法就业的外事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专家的类别:
长期专家:在学校工作(或访问)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外国专家。
短期专家:在学校工作(或访问)6个月以下的外国专家。
二、聘用外国专家的外事手续:
(一)短期外国专家
批件名称:“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申请流程: 邀请单位提交申请®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呈送主管校领导审批并签发“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