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下半年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中心、教研室: 
  
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08年下半年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研院【2008】)49 号)已转发(见学院网页),现就学院2008年下半年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请各系、中心、教研室及导师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严格把好质量关。 
2
、论文答辩最后截止日期为1210,逾期答辩者不能提交学科评议组讨论。其中博士研究生需在1020日前完成预答辩。 
3
、硕士论文送审:要给评阅人充足的评阅时间。 
4
、各导师和系、中心、教研室要对研究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未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如未参加专业课考试等)的研究生,不能接受其答辩申请。 
5
、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期提交论文者,请填写《学籍变动表》,并于1030日前送交研究生教育工作室,以便按时办理推迟答辩手续。 
6
、博士论文送审一个月后方能举行答辩会,凡是论文评阅书未收齐就举行的答辩会一律无效。 
7
、鉴于历年出现的问题,要求各系、中心、教研室注意提醒答辩委员会在作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时必须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凡是答辩会作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的,应于三个月后方能再次举行答辩会,论文答辩记录一定要完整。 
8
、论文内容涉及保密的,请及时与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或学位办联系。 
9
、所有研究生申请答辩材料由各系、中心、教研室研究生秘书送至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 
二、关于博士论文统一送审: 
1、请各系、中心、教研室统一收取博士论文送审的材料,包括: 
1)正规格式装订的学位论文三份; 
2)博士论文答辩申请书(含成绩单); 
3)博士论文审查表(要求先完成预答辩); 
4)博士论文评阅书3份(空白模板可下载)。 
2
、请各教研室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收齐论文评审费900/人。 
3
、请各系、中心、教研室统一提供论文评阅专家的姓名、省内外熟悉论文研究方向的专家组备选名单,并写明专家的详细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研究生(
邮箱shenhy@mail.sysu.edu.cn.

4、请各单位提供校内外答辩委员名单,要求答辩委员尽可能是在职人员。

5、请各单位于1020前统一送交上述材料和名单,以便按时寄出论文。 
三、各位导师可登陆中山大学校务管理系统http://ecampus.sysu.edu.cn查看研究生答辩进展情况。学校已下发各导师的用户名和密码。

联系人:沈洪燕  联系电话:020-87331474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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