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广州市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科信局)发布了《关于发布2013年广州市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本次发布的第二批指南包括科技重大专项入库项目、民生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攻关专项、云计算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国际科技会议资助专项、应用基础研究专项、产学研结合专项等十个专项,现就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及有关限项规定
1.项目负责人应属我校正式职工,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58岁以下(含58岁);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2.项目第一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项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承担在研的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作为第一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3、凡出现超项的项目一律取消申报资格,请申请者遵守限项规定。
4、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须按时办理项目的结题验收手续并申请成果登记。不按规定结题或申请延期,时间已超过项目验收时间3个月的,将会影响学院申报新的项目。
二、申报方式:
1、限项项目:云计算专项、民生科技重大专项、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攻关专项、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申报项目实行总数限项,需进行院内评审。
2、不限项项目:国际会议资助专项,产学研合作专项,广州市专业镇建设专项,广州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及广州市电子商务专项不限项。申报该类项目的申请者请直接向学院科研工作室索取账号密码。
3、市科技项目不支持基础建设、纯设备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