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广州市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科信局)发布了《关于发布2013年广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第一批申报指南中面向高校受理申报的项目包括珠江科技新星专项、软科学研究专项、科普专项、科研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和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现就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不限项,但不支持基础建设、纯设备采购项目。

 

二、 申请类别:包括合作研发类、国际科技服务平台类。研发类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两个层次,专题内容及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三、申请者条件:项目负责人须是学校正式人员,副高以上职称,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年龄原则在58岁以下(含58岁);退休人员不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项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承担在研的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第一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四、 研究时间和申请经费:一般为2-3年,起始时间从2013年算起;申请经费根据实际需要申请,要求承担单位按照1:1配套。

 

五、对外科技合作项目,项目须提交正式签署的与国()外合作机构进行合作研发的合同或协议中外文复印件。内容须包括:明确外方以何种形式投入、填写折算人民币金额;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及预期目标;权益分配;研究团队结构合理、需有一个以上外方成员参加;双方负责人签名、中方单位加盖公章;合作文本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相符。双方电子邮件及书信确认函不能作为合作合同或协议。

 

六、网上提交要求

请拟申报者通过学院科研工作室索取账号密码,并从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申报受理系统(http://apply.gzs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请于42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七、材料上交要求

当系统显示项目工作进度为“待科信局受理”字样,请于53日前双面打印申报书正式稿胶装成册一式六份。其中一份为原件,请标注。承担单位审核盖章(单位公章均要求红章,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并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的《申报书》及申报材料附件先后顺序装订成册。

 

八.本通知中未尽事宜,以科信局发布的指南为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