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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特困教职工慰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6-11-16
各工会小组:
根据工作计划,校工会拟定于2016年年底前对在职特困教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我校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希望得到学校经济补助的在职教职工。
二、经费来源及补助额度
校工会从学校下拨的福利费中拿出一定的经费作为慰问款项,根据特困教职工的经济困难程度给予补助。
三、工作程序
1、2016年11月25日前,请各工会小组长认真做好本部门特困教职工的摸底、调查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中山大学在职特困教职工情况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病历医疗诊断、收入证明等)。于11月28日12:00前,各工会小组长将本部门汇齐的材料报送学院分工会办公室(行政办公楼前座213室)。申请表电子版请发送至yexin2@mail.sysu.edu.cn,联系人:叶昕,联系电话:020-87331473。
2、2016年11月30日前,学院分工会对“申报表”进行汇总整理、复审,报校工会审定,最后确定困难补助名单,并由校工会组织慰问。
四、注意事项
1、2016年度获得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的教职工,一般不再纳入本次年度特困职工慰问范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除外。
2、如果特困家庭是我校双职工,由其中一方通过所在单位工会申报。
3、近年曾经获得过特困补助的教职工,如确实长期困难,可隔年申请。
4、如果同一单位特困教职工超过1位时,请各单位按其困难程度排序上报。
中山医学院分工会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