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6年度校史研究课题的通知
中山大学是由世纪伟人孙中山先生亲手创办并以其英名命名的全国重点高校,有着一百多年的办学传统,曾几度更名,几易校址,数度重构学校的主体。历经沧桑,中大人始终秉承中山先生遗训,弦歌不辍,沉淀了厚重的历史文化和深邃的大学精神。
为了加强对我校校史的研究、编纂及对校史文化资源的发掘和利用,更好地传承和弘扬中山大学百年历史文化,根据《中山大学校史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参照《中山大学文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校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以尊重历史,求实存真为原则,注重选题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成果的有效性,侧重于我校百年办学历史的基础研究,尤其是档案史料和校史文物的发掘研究,从重要事件、重要人物、重要成果及学科发展史专题等方面开展综合性与专题性相结合的课题研究,选题包括但不限于:
1、国立中山大学与私立岭南大学的人才培养研究
2、国立中山大学与私立岭南大学的院系史、研究院院史及附属医院院史研究
3、国立中山大学与私立岭南大学的知名学者研究
4、国立中山大学日报汇编与研究
5、中山大学的校园与校舍建筑研究
6、中山大学的大学制度变迁史研究
7、中山大学的重要学科发展史研究
8、中山大学校史馆建设研究
9、中山大学著名学者的手稿、书信和其他私人文书的征集,及校史档案、实物和口述历史的征集
二、申请要求和申报办法
1、本课题的申请面向全校教职员工,每人限申报1项课题。
2、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充足的研究时间,最好有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根据选题指南,结合自身专业特长设定研究方向和课题名称。
3、申请人填写《中山大学校史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2),发送评审书的电子文件到liml@mail.sysu.edu.cn,并打印一式三份,经申请人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送到校史研究中心。地址:广州校区东校园行政楼B302。
4、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15日。
三、立项评审与项目管理要求
1、校史研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2016年度校史研究立项课题。
2、立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分别给予10,000元和5,000元经费资助。经费使用参照《中山大学文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3、校史研究中心在2016年底组织中期检查。研究期限要求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由校史研究中心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验收小组,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
4、课题成果要求有新的重要史料发现,反对抄袭或低水平重复。
5、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研究论文和所征集的校史实物等。公开发表的成果必须注明“中山大学校史研究中心资助”,否则不予结题。中山大学校史研究中心有权使用本课题的研究成果。所征集的校史实物应移交学校档案馆归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敏玲,联系电话:39333210,邮箱:liml@mail.sysu.edu.cn
附件:
1、中山大学校史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中山大学校史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