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校工会:关于征集中山大学第三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案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中大工会〔2016〕34号

各“双代会”代表团,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我校第三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女代会”)将于3月召开。为广泛征求女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及女教职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好本次会议,现就“女代会”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16年3月16日- 4月16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征集工作是“女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女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直接、重要、有效的途径,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请各二级工会女教职委、女工委员积极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

  (二)“女代会”代表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女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根据《中山大学女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规定:提案内容主要是对学校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女性权益与发展等方面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超出“女代会”规定职权和学校管理权范围的提案,将不予立案。

  (四)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并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五)提案应由“女代会”代表提出,“女代会”代表提交的提案应由代表3人以上(含3人)联合提出,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三、提案提交方式

  (一)纸质提案使用《中山大学第三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案表》(见附件), 每个提案人、附议人都必须亲笔签名。

  (二)网络提案提交办法

  网络提案路径:打开中山大学网站主页→“我的中大” →“管理服务”→“校务管理系统”→“教代会提案” →“我的草稿”→“起草提案”→“选择附议人”→“选签名”→提交提案。

  代表可登录网页:http://zdgh.sysu.edu.cn/wsta/index.htm,了解相关操作方法、步骤。

 

  附件:中山大学第三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案表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3月16日

  
(联系人:苏老师、丘老师,电话:84115101,邮箱:jdhgzb@163.com

 

(发布时间:201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