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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5-12-11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是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常规工作之一,为了进一步强化我院师生实验室安全管理意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原定冬季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将于12月14日(周一)启动,请各实验室负责人完成本实验室的安全自查工作,清楚安全隐患所在。自查内容主要包括:本实验室安全环境与卫生、仪器设备的管理、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管理、高温高压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实验废弃物处理、用水、用电以及消防设施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请及时进行整改。各实验室自查内容可参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详见附件)。
敬请各实验室责任人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问题,认真开展本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学院将于12月17日(周四)前组织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将给予全院通报。
中山医学院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