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广州市科普专家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

 

现将市科信局《关于公开征集广州市科普专家的通知》转发下达,请符合条件的专家按要求进行网上申请,完成填报后提交,可直接在网上打印推荐表,或下载本机打印。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推荐表及任职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其他相关证明的复印件一式两份于201242日前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

 

联系人:范凌霄

联系电话:87330567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2312

 

 

关于公开征集广州市科普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普专家在我市科普项目管理和科普决策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提高科普管理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我局决定公开征集各类科普专家,请各有关单位给予支持和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广州地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小学、企业、行业组织、政府机关、行业管理部门。
  二、专家入选条件
  (一)科普专家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熟悉所属技术领域或行业的科技发展状况,热心科普工作,熟悉国家和广州市的科普相关政策;
  3、从事或参与科普工作累计满3年;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估、评审和咨询等工作;
  5、年龄不超过62岁,但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放宽至65岁,院士年龄不限;
  6、同意遵守《广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二)科普专家分类及各类科普专家入选的具体条件
  国内入选专家按来源划分为三类:学校和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企业、政府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各类专家除需满足以上条件以外,还应符合以下各类别的相应具体要求:
   1、学校和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类:
   (1)对本专业技术领域有深入的研究,近三年作为主要参加人员(排名前3位)承担过广州市级以上科普项目或取得科普研究成果、撰写科普论著、在媒体上发表论文或作品。
   (2)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具有副高职称和中学具有一级教师职称、小学具有高级教师职称三年以上。
   2、企业类:
   (1)具备一定的科普工作基础,近三年承担过广州市级以上科普项目或在开展科普活动方面取得公认的成绩。
   (2)从事科普工作3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科普管理工作3年以上。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