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
根据粤科基办字[2012] 6号文的要求,201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组织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1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设研究团队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研究团队项目:团队项目研究周期为5年,可根据团队的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延续资助;研究起始时间统一填:2012年10月1日。该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重点资助以下专题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绿色化工,农产品加工与食品安全,空气污染物环境行为及污染控制,新能源利用与先进制造,中药现代化,云计算与LED理论与关键技术。鼓励跨部门和地区、多学科的合作研究,应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其研究工作以国家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为依托的项目优先考虑。
研究团队申报人(协调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承担国家或省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申报人(协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45周岁(含45周岁,计算截止至申请当年1月1日,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研究团队项目:
(1)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或核心成员;
(2)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
资助强度:在参照2011年度的资助强度基础上,根据申请课题实际需要做适当调整。
2、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研究起始时间统一填:2012年10月1日;该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申报内容应围绕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问题的研究。
(2)申报内容应曾获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政府委托研究的项目除外),并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可望取得突破的项目。
重点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承担国家或省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计算截止至申请当年1月1日,院士除外),申报项目须附国内查新报告(注:只需附在书面材料上即可),因该段时间为查新高峰时间,请各位拟申报的老师尽早完成查新工作),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或核心成员不得申请重点项目。
资助强度:在参照2011年度的资助强度基础上,根据申请课题实际需要做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