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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中山大学和谐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5-03-23
各工会小组:
为大力选树楷模家庭,以家庭和谐促进校园和谐,营造文明、健康、稳定的校园环境,校工会决定在2015年“三八”节期间继续开展 “中山大学和谐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的科学发展与和谐校园建设工作,着力提高我校教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家庭的文明和谐促进校园及全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二、评选范围
在全校范围内,遵纪守法,在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成绩显著、未获得过校级以上类似荣誉的家庭均可参选。
三、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宪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高尚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积极进取。
2.具有优良的家庭美德,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敬老爱幼,体贴包容,共同营造健康温馨的家庭环境。
四、评选表彰程序
1.民主推荐及自荐: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候选家庭1-3户(2户以上需排序)。
2.组织评选:学院分工会对“推荐表”进行汇总整理、复审,报校工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