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成首批获CNAS-CL05:2009认可资格的实验室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内容概要:CNAS派出评审组到我校进行现场监督评审。经审定,日前正式授予了我校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认可资格,成为新准则颁布以来全国首批获得认可资格的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之一。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于2009630发布认可准则文件《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CNAS-CL052009),代替原《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CNAS-CL052006)。

我校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按国家新发布的准则完成了相关软件和硬件整改工作,CNAS派出评审组到我校进行现场监督评审。经审定,日前正式授予了我校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认可资格,成为新准则颁布以来全国首批获得认可资格的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之一。

本次获认可的内容包括:符合CNAS-CL05:2009《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包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GB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关于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的相关要求;实验室类型为可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有效期至201391日。

作为学校病原生物学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热带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关键支撑,获认可资格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将进一步强化内涵建设,提升质量,为校内外相关课题组服务。

说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授权,负责实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CNAS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和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