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及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广东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教科函〔2011〕60号)、《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04]145号)及学校财务[2008]115号文的要求,为做好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及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1、申请人为学校在岗、正式青年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且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2、申请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起始时间统一为2012年1月。

3、资助经费。4万元左右。

4、实行限额申报。学院仅一项,上报后由医科处组织专家遴选后择优上报。

5、申报材料要求:项目申报工作从网上(网址:http://202.116.224.17)进行,通过省教育厅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人须按附件要求,下载、填写《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自然科学类),请于2011年10月19日以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五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以便组织院内评审。通过院内评审后还需参加校内评审,获得学校推荐上报资格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各一式两份(原件)及电子版,统一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