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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医科青年教师培育项目备选库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1-09-28
各系(教研室)、中心:
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属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经费主要用于支持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的科学研究工作,特别是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的研究工作。我校于2009年底启动了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资助计划,青年教师培育项目为其中主要的资助计划之一,医科已分别于2009年、2010年资助两批青年教师培育项目共计118项。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11]171号文件精神,加强基本业务费预算执行及课题库建设和管理,现拟通过征集备选项目库的方式启动新一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定科研素质和科研发展潜力的在编在岗的青年教师。
二、组织方式:自由申报,专家评审,征集项目备选库,择优资助。
三、研究期限: 2011年11月—2014年11月。
四、资助经费:择优资助的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5万元,分三年拨款。当年拨款经费按计划使用,结余经费年底收回。
五、优先资助: 2010年度新世纪人才计划入选者直接资助。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一)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二)申请人获得博士学位5年(含5年),没有主持过科研项目并且没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研究论文。
(三)申请人得到过各类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计划资助项目:青年教师培育计划、青年教师重点培育计划、重大项目培育和新兴交叉学科资助计划、5010计划、“科研助手”资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