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录入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系(教研室)、中心
 

    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网上通知,由于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升级,现要求我院配合做好专家信息数据的重新录入的工作。请符合资格的教授积极于2011926日前将《省自然专家信息登记表》发送至学院科研工作室。

附: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资格 以下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在我省境内工作、全职受聘于我省法人单位、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

2、曾获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或正式通过了鉴定、验收或结题;

3、副高及以上职称;

4、年龄不超过60周岁(院士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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