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

 

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教技司[2011]161号(附件1)要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医学主要按以下领域归口申报:

1.生物与基础医学;2.医疗卫生与临床;3.药学;4.中医药; 5.环境;6.传统材料;7.新材料。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具有博士学位;

6.在申报当年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7.国内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