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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的补充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1-04-02
各系(教研室)、中心:
接医科处紧急通知,现将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的相关信息补充如下: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限项规定要求申请人负责或者参加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其中:作为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项目;负责或者参加面上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重点或研究团队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
请各项目申报者根据广东省基金委提供的《查超项目人员库》,对照库内人员及自己项目的申报情况,自行检查相关人员是否超项。超项项目将不能通过省基金委的形式审核。
另请各位老师自行审核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时注意以下几项:
1、 申报资料填写须完整;
2、研究期限面上项目2年,重点项目3年,团队项目5年,研究期限从2011年10月——终止年10月;
3、严格按照各类别项目对职称的要求申报(初级职称不能申报自由申请,博士后不能申报项目);
4、博士启动项目申报者必须从未承担过省级及以上项目;
5、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中对劳务费、单位管理费的要求填写。
联系人:范凌霄、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