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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垫付与归垫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1-04-01
各系(教研室)、中心:
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垫付与归垫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如重大专项在课题执行过程中有发生垫付资金,需要申请归垫,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如下文件:
1、 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垫付与归垫申请书(见附件2)
2、 项目(课题)经费预算与支出统计表(见附件3)
3、 课题任务合同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