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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中英文标注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1-03-01
有关高等学校: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已于2009年全面实施,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技术文件、专利等)的标注,便于统一管理,经研究,拟定其中英文标注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请各有关高校参照执行。
教育部科技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