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关于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资助政策重大调整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国家财政大幅增加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1年资助总经费将达到150亿元。因此,国家基金委对部分类型项目的申报与资助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体现在简化申报限项规则、提高资助强度、延长资助期限、变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报形式等方面,现将有关变化予以公告。
一、2011年开始执行的限项规则
1. 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申请人(不含项目参加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解释】请注意,是同类型项目限申报1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等属于不同类型项目,在不违背其他限项规则的情况下,可以同时申报。重大研究计划按类型限项,也就是同年最多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按名称限项,也就是在不违背其他限项规则的情况一个申请人可以申请1项广东联合基金同时也可申请1项云南联合基金。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申请和承担(含参加)项目总数限为3项。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在研(包括作为申请人和参加人)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如广东联合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研究经费的)、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资助期超过1年的其他类型项目、委主任基金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
【解释1】举例:理论上允许某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申报和在研(包括作为申请人和参加人)3项面上项目。实际申报过程中,请注意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项目研究。
【解释2】举例:若某高级职称科研人员已经满3项限项项目,未曾获得杰青,则他还可以申报杰青,如果杰青获准,允许同时在研4项。但必须在2项项目结题之后,才能申报新的限项类别项目。
【解释3】申请人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的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适用于本限项规定。